中國江蘇網12月26日訊(記者米格)江蘇新沂小伙許某剛成年就參與搶劫,只搶到帛琉4塊錢。記者今日從新沂法院獲悉,雖然只有4塊錢,但危害性大,許某被判處三年零十個月刑期,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。
  許某家在農村,小學畢業後再沒上學,文化雖然不夠,但是他卻覺得自己有能耐賺錢,在連續多次找工作遭拒後,他依然認為不是自己沒本事,只是所找的工作不對口罷了。此後,泡網吧成為了他生活租辦公室的全部,併在那裡找到了可以施展自己本事的對口工作。
  在網吧,許某結交了新朋友王某。2013年3月初的搜尋行銷一天,許某與王某在網吧玩了一夜,早上7點多鐘兩人出網吧後,尋思著下一次上網的錢從哪裡來。兩人決定通過搶劫的方式來改善自己的經濟狀況。
  說乾就乾,兩人旋即竄至一村莊的路旁埋伏。等了半天,終於盼來一個十六七歲的少年,許某和王某立刻持刀堵了上去,採用言語威脅、搜身等手段搶劫了少年身上僅有的4塊錢。少年隨後報警,許、王二人當支票借款日歸案。
  出庭受審房屋二胎時,許某表示是出於好玩心態,“一時衝動”做了錯事。
  “啊?搶劫這幾塊錢就被判這麼重?”聽到宣判,旁聽席上有人發出驚嘆。對於這種“同情”和疑惑,法官表示,搶劫罪跟盜竊罪不同,該罪有極強的人身攻擊性和社會危害性,在立法上沒有對搶劫數額和情節作限制性規定,量刑起點就是三年。儘管許某隻搶了4元錢,也構成搶劫罪,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。(文中人物系化名)  (原標題:新沂一小伙剛成年便跨入歧途 搶劫4元錢獲刑近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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